營改增規則現"盲區" 納稅雙方喊"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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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呼吁盡快出臺相關操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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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作者:記者 梁嘉琳 張莫/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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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京滬營改增試點專家咨詢的多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營改增試點可避免雙重征稅,并降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整體稅負。然而,某些政策截至目前尚未出臺操作性強的細則,有可能拖累企業的減稅進程。上述資深稅務人士呼吁,財稅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細則。 普華永道中國大陸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告訴記者,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出臺之后,由于缺乏操作指引,上海試點中各區稅務部門仍然遵循不同的標準。“有些區是先把稅收上來,想著等指引出來后再把超額征收部分退還給納稅人;有些區是先不征稅,想著等指引出來后,再保留向納稅人追繳的權利。”胡根榮說。 在應稅服務出口適用免稅方面,由于缺乏相關指引,根據財稅[2011]131號文,上海試點中,在向境外單位提供的9種應稅服務時,申請、審批手續分別讓納稅人和稅務部門“非常頭疼”。胡根榮說,由于暫時還沒有統一的操作方法,上海市國稅局目前不確定允許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申報時,直接填報為免稅服務。 另外,在應稅服務出口適用零稅率方面,胡根榮也認為缺乏相關指引。他舉例稱,某公司曾向他咨詢,該公司與境外甲公司簽訂了設計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由該公司協助甲公司向境內乙公司提供服務,服務費由甲公司支付給該公司。該公司想知道,自己的服務是否屬于向境外單位提供服務而適用零稅率。胡根榮對此表示,向“境外單位提供服務”的定義還有待進一步明確。實踐中,不同地方的稅務局對于上述問題的意見也不同。 曾為上海、北京營改增試點籌備提供咨詢的安永中國間接稅合伙人梁因樂提醒試點企業,北京的稅務機關很可能將進一步出臺北京的地方規定、解釋或指引,以明確在北京增值稅改革試點運行中被挖掘出的實務問題。因此,企業應確保投入充足的資源和付出足夠的努力,認真分析將對生產經營產生的影響,并提前對即將到來的政策變化做好充分的準備。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連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來看,各個試點地區在具體政策上有所不同。他建議,在宏觀政策框架下,各地方可結合自身實際,圍繞更加扶持創新型企業、高科技型企業,在稅制實施細則上點對點的措施上再多安排一些優惠。“這樣才能根本上達到促進結構轉型的目的。” 實際上,已有相關配套文件在近期陸續出臺。國稅總局日前下發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2]13號),德勤稅務及商務咨詢部合伙人曹菲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該規定對增值稅差額征稅、試點前留抵稅額、取得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等事項的會計處理做出了明確,就營改增過程中新出現的會計核算問題及時地提供了規范和指導。這一文件的發布體現了相關部門對試點過程中所反映問題的重視程度和處理的及時性,將有利于納稅人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提高財稅遵從水平,從而準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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