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25日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股權投資方面,《通知》在保持償付能力充足率合規的前提下,適度降低投資門檻,擴大投資范圍,提高投資比例,滿足保險公司的投資需求。
在不動產投資方面,《通知》根據同質性原則,改進了基礎設施與不動產金融產品投資比例的計算方法,增加保險公司的操作空間;結合宏觀調控和市場發展需要,明確了保障房建設和養老項目有關事項,允許保險資金采用多種投資方式,支持國家重大民生和發展工程。
《通知》結合市場實際需要,調整放松了部分限制。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或者不動產,不再執行上一會計年度盈利的規定;上一會計年度凈資產的基本要求,均調整為1億元人民幣;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基本要求,調整為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開展投資后,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應當及時調整投資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