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藥業在2011年底就因為排污被國家環保部掛牌督辦,該企業如果在2012年6月底之前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務,或將被責令關閉,然而就在這樣的層層重壓之下,永安藥業依然堅持排污。而面對企業污染,潛江市環保局竟然不知道該如何處罰為好。
掛牌督辦期間污染依舊
永安藥業是國內乃至全球牛磺酸行業的龍頭企業,現有產量占國內總產量近50%。但是就是這樣一家龍頭企業,卻給周邊的環境帶來了極大的破壞。
“不僅是污水,永安藥廠每天晚上放出的氣味我們都受不了。”潛江市澤口開發區沙嶺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都得把鼻子用被子捂住,要不睡不著。”
“現在永安藥業排出的水量不算大,比原來小,但是你往它排污口附近一站,眼淚都被污水的味道熏得掉出來。”澤口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
村民們告訴記者,因為污染,村子里的不少人都搬走了。“現在我們村里三分之二的人都搬走了,搬到潛江市里住,有錢有關系的可以搬走,我們這些沒錢的就只能在這里忍受企業的污染。”董灘村的村民談起永安藥業的污染深惡痛絕。
“上次下大雨,魚塘里的好多魚游到漢南河里去了,遇到永安藥業的污水,魚就都死了,你說這個水毒不毒?”澤口村的村民告訴記者,原本他們都是喝漢南河里的河水,自從河水被污染了,他們只能喝漢江水了,“漢江跟漢南河都是通著的,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村民們對自己的飲水安全憂心忡忡。
實際上,永安藥業早就因為污染而被環保部門記錄在案。2011年12月28日,環保部網站發布《關于2011年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的通知》(下稱“通知”)。在2011年10月至11月期間,環保部對部分省(區)開展醫藥制造等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及重點環境問題進行了督查。根據檢查結果,決定對15家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其中永安藥業位列其中。
《通知》指出,永安藥業1.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裝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產,且污水處理站排水長期超標排放,現場檢查時弄虛作假。同時要求上述生產裝置立即停止生產,限期補辦手續,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責令永安藥業限期治理,處以罰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將被責令關閉。
2012年1月,潛江市環保局要求永安藥業限期補辦4萬噸環氧乙烷項目環評手續;限期補辦增產1萬噸牛磺酸技改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認真落實限期治理要求,迅速制定和完善環保整改方案,進一步加快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實行穩定達標排放。
此外,潛江市環保局還決定,永安藥業須在6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務,將報請市人民政府責令公司關閉。
環保局不知該如何處罰
永安藥業4月10日公告稱,因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項目未批先建,以及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超標排放,被湖北省環境保護廳處以罰款380萬元的行政處罰。
永安藥業表示,企業將積極整改,并稱行政處罰對經營業績將構成一定影響。年報數據顯示,380萬元占永安藥業2011年度凈利潤6976.82萬元的5.59%。
顯然,湖北省環保廳對于永安藥業的污染可以拿出強硬的措施,與之相比較,潛江市環保局就顯得手足無措了。
記者在潛江目擊永安藥業排污后,與潛江市環保局一位工作人員溝通中,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環保部已經對永安藥業掛牌督辦了,要求他整改了,我們還能要求他們怎么辦?”
在被環保部掛牌督辦后,永安藥業依然堅持排污,這樣變本加厲的行為居然讓潛江市環保局茫然無措。
這是不是意味著掛牌督辦居然成了企業排污的護身符?如果在面對企業污染時,潛江環保局如此應對,是不是意味著到6月底之前,永安藥業迎來了一段“排污安全期”?在這段時間內,永安藥業可以隨意排污,因為環保部門不知道該如何處罰。
對于企業管理層來說,被掛牌督辦帶來的損失已經被降到了最低。自2011年8月以來,在污染信息未披露前,永安藥業有10位董監高在二級市場密集減持,其在兩個多月時間的減持股份數已占永安藥業總股本的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