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推廣使用地膜起,我國地膜栽培經歷了一個從半膜覆蓋到全膜覆蓋的變化,尤其是在廣大的旱作農業區,全膜覆蓋的農業技術近年來得到了大面積推廣。
“地膜種植面積的增加,確保了糧食增產的同時,就意味著地膜污染面與日俱增。”甘肅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站站長張玉輝說。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省調研時發現,只要是鋪膜的農田,就有地膜殘留。甘肅省農業生態保護站的數據顯示,甘肅每畝殘留量最多達14公斤多,殘留量最少的每畝也有5公斤多。 中國農業科學院曾在對河北邯鄲地區的調查表明,棉田地膜殘留率一般在10%至20%之間。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種植業中,地膜殘留量達到12萬噸。 在黑龍江部分地區主推玉米覆膜技術,超薄地膜覆蓋范圍也隨之增加,牡丹江市西安區溫春鎮,蔬菜大棚內的每根壟都用超薄地膜覆蓋,加大了超薄地膜污染程度。甘肅目前每年各種農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超過10萬噸。據甘肅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顯示,2007年甘肅耕地地膜累積殘留量已經達到6萬多噸。
監測發現,在我國一些地方,農民為了減少成本,往往使用0.006毫米的超薄膜,甚至還有0.005毫米的地膜。《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甘肅、黑龍江、寧夏、陜西等地采訪時看到,這種現象比較多見。 據了解,我國1992年制訂的國家標準規定,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不應低于0.008毫米。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員嚴昌榮說,這個標準只有日本地膜標準厚度的57%,即使如此,不少企業生產的地膜厚度還達不到要求。 張玉輝說,越薄的地膜強度越低,抗拉能力越差,容易老化,更易殘留土壤中,破碎后碎塊更小,難以撿拾,相應產生的地膜殘留量就越大,成為白色污染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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