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發布2012年第25號公告,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谷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谷歌應當履行在免費和開放的基礎上許可安卓平臺等義務。 公告稱,2011年9月30日,商務部收到谷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的經營者集中申報。經初步審查,商務部認為此項集中對中國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市場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本案進入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2012年3月20日,經申報方同意,商務部決定延長進一步審查期限。 公告指出,根據《反壟斷法》及其相關規定,商務部對此項集中涉及的相關市場狀況、安卓系統的免費開源問題、谷歌公平對待終端制造商問題、摩托羅拉移動專利許可問題、市場進入等進行了審查,綜合評估了此項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等方面的影響。 經審查,商務部認為谷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影響。根據谷歌向商務部作出的承諾,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此項集中。谷歌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谷歌將在免費和開放的基礎上許可安卓平臺,與目前的商業做法一致。 ——谷歌應當在安卓平臺方面以非歧視的方式對待所有原始設備制造商。 ——本次交易后,谷歌應當繼續遵守摩托羅拉移動在摩托羅拉移動專利方面現有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義務。 ——根據商務部《關于實施經營者集中資產或義務剝離的暫行規定》(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41號),谷歌委托獨立的監督受托人對谷歌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 公告明確,自商務部決定發布之日起5年內,谷歌應當每6個月就其遵守上述義務的情況向商務部和監督受托人報告。5年期滿后,商務部可以繼續評估中國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市場的狀況,并根據評估狀況依法作出決定。 商務部有權通過監督受托人或者自行監督檢查谷歌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谷歌未適當履行上述義務時,商務部有權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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