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金融綜合改革開始“顯山露水”。 一份來自溫州市政府的《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送審稿)透露,根據國務院確定的12項任務,溫州對改革試點任務進行了逐項分解細化,排出了“一攬子”50多個試點重點工作項目,以及需要上級部門幫助支持的改革項目。 目前,《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送審稿)已經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并上報國家相關部委。溫州大學商學院常務副院長張一力教授認為,盡管該“送審稿”并非為最終獲批實施方案,內容或將存在變化和調整,但可見溫州對金融綜合改革的訴求。
金改亟須中央“放權”
3月28日,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批后,溫州市委市政府領導先后召開6次專題會議,啟動編制實施方案。溫州對改革試點12項任務,進行了逐項分解細化,排出了“一攬子”試點項目,以及需要上級部門幫助支持的改革項目。 同時,溫州方面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對實施方案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4月5日,溫州市政府在杭州分別召開該實施方案專家和部門征詢會;4月10日,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溫州調研講話精神、4月12日浙江省委常委會以及4月14日、15日金融改革討論會和4月18~20日溫州黨政代表團在京津滬召開的金融改革座談會。 溫州還向國務院和中央部委提出,該市金融綜合改革需要以下支持:明確一批先行先試綜合改革項目;進一步明確改革配套政策相關細則;進一步加大實體經濟幫扶力度;進一步授權立法和審批權限。“懇請給予溫州試驗區‘有限立法’權限,比如制定地方金融管理條例等”、“懇請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委梳理現有政策,把部分審批權限下放給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
50大重點項目兜底
在《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送審稿)附件2“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重點工作項目”12項任務中,清晰羅列了50大重點工作項目。 比如在“規范發展民間融資”中提出,研究制定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管理辦法,設立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發展金融電子商務。在“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中提出,深化村鎮銀行、新型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農村保險互助社等試點,以及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大力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中提出,設立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機構,加快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開展市域鐵路S線定向募集。 在“創新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中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鼓勵和引導銀行業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加大產品創新,加強銀保合作等。在“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提出,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信用信息的公開和共享,推動信用服務產品的應用等。 “現在當務之急,是把50大項目落實好,讓實體經濟,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專業企業從中獲益,進而加速產業轉型升級。”張一力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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