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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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涉及稅收、貸款和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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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發文,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新發展和結構調整,創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這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共八個方面,總計29條具體措施。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其中,通過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的技術類服務平臺納入現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等方式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 繼續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意見》提出,2012年將資金總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至141.7億元,以后逐年增加,突出資金使用重點,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同時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繼續減免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政府采購將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通過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拓寬融資渠道、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用擔保服務等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服務。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提升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為小型微型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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