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慶育代表:
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已成為我國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提高農村居民整體收入水平,刺激內需,擴大中等收入階層,加快形成“橄欖形”社會結構,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政策舉措。建議深化國有產權改革,健全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切實保障農村居民的財產權益,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吳江林代表: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是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的支持下,銀行就可以降低風險,而中小企業也能更容易地獲得貸款。擔保基金可以以較少的資金保證帶動更多的銀行貸款。由于中小城市企業自身力量有限,因而建立互助擔保基金是一種較理想的選擇。
張道宏委員:
拓寬保障房建設融資渠道,積極探索將保障房建設與移民搬遷、農民進城落戶、重點城鎮等建設資金進行整合、統籌使用的新思路。探索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模式,如設立房地產信托基金、政府擔保專項基金等;積極引領地方大型國有及民營企業助力保障房建設,并在稅收等政策上予以傾斜。
王顯政委員:
要從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和國家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的戰略高度,積極推進煤炭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抑制不合理的煤炭需求。按照“控制東部、穩定中部、加快西部”的發展思路,盡快形成我國煤炭資源梯級開發、梯級利用格局。根據主要產煤省區、重點礦區生態環境容量,以煤炭科學產能為依據,合理確定資源最大開發規模,努力促進煤炭資源開發與礦區環境協調發展,提高煤炭長期穩定供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