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近日致函本報,就有關媒體報道的山西石油晉中公司客戶經理吳波“卷油款跑路”事件作出說明稱,晉中公司于去年10月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希望犯罪嫌疑人早日歸案。 據介紹,晉中公司客戶經理吳波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突然失蹤,經多方查找無果。據自稱與吳波有經濟往來人員反映,他們曾向吳波個人賬號匯款用于購油。晉中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就吳波涉嫌詐騙向晉中市公安局報案。上述自稱與吳波有經濟往來人員也曾向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起訴晉中公司所謂“買賣合同糾紛”,訴訟金額516.5525萬元。經法院審理,認為吳波個人有經濟犯罪嫌疑,晉中市公安局已經以經濟詐騙正式立案調查,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駁回上述起訴。 “目前晉中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機關,使犯罪嫌疑人早日歸案,還原事實真相。”中石化山西石油公司表示,“此案件警醒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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