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獲悉,上海財稅部門正式明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范圍,并明確了操作方法、計算公式等相關政策。
據上海稅務部門公告顯示,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其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和鑒證咨詢。目前,上海市的試點范圍暫不包括建筑業、郵電通信業、銷售不動產等行業以及餐飲、娛樂等服務業。
同時,公告對試點納稅人、應納稅額等都給出了明確規定和計算公式。為保持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上海財稅部門還決定:對現行部分營業稅免稅政策,在改征增值稅后繼續予以免征;為了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對現行部分營業稅減免稅優惠,調整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稅負增加較多的部分行業,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
此外,針對有一些企業反映試點后其稅負可能會有所增加的情況,上海財稅部門表示,一方面將進一步加強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幫助企業充分理解政策,用好試點過渡政策;另一方面將綜合考慮試點行業和企業的不同情況,積極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以利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的平穩過渡和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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