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人社局日前調查顯示,2011年初青島市采取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等措施開始顯效,前三季度青島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達到20725元,同比增長14.1%。
據介紹,2011年初青島市發布了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設定基準線為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5%,上線、下線職工平均工資分別增長23%和6.5%,要求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圍繞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
2011年一季度末,青島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測算調整。市內七區最低工資標準由920元調整為1100元,市轄五市由760元調整為950元;首次公布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市內七區由9.6元調整為11.5元,市轄五市由7.8元調整為9.8元。 為保障工資指導線制度落實,青島人社部門建立了備案制度,要求企業在每年4月底前將上年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報送人社部門備案;在政府發布當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30日內,及時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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