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西安市房管部門獲悉,為更加有效保護購房者權益,促進樓市進一步規范發展,西安市日前啟動了“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以此加強對開發商資金鏈的監管力度。 據了解,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新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全部購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和購房貸款等)。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始進行商品房預售前,應與已在西安市房管局辦理入網認證的商業銀行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并設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監管賬戶應根據項目建設規模、建設計劃及預售許可情況,按照項目或樓幢設立,實行“專戶歸集、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開立專用賬戶后,除購房人申請的購房貸款由貸款銀行直接劃轉至監管賬戶外,其它應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購房款由購房人直接交入監管賬戶。即購房者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繳款通知書,到商業銀行網點柜臺將購房款直接繳入監管賬戶,并憑銀行出具的繳款憑證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換領購房專用發票。若發生退款的,可向監管銀行提出退款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購房人賬戶賬號。監管銀行在審查確認后,將相關款項以轉賬方式退還購房人。 對于專用賬戶內資金的使用,西安市房管部門要求監管銀行應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審核撥付監管賬戶中的預售資金,并嚴格監督資金的用途。收款單位、用途、金額等內容經審核不實或其他不符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要求的,監管銀行不得撥付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
在監管資金的“解凍”方面,西安市房管部門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完成監管項目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及轉移登記后,可向西安市房管部門申請解除資金監管,經核準后監管銀行方可取消資金監管并將監管資料整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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