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9月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提高到3500元,湖北省政府近日批準,營業稅起征點將由目前的月營業額5000元提高到20000元。這意味著全省將有10.5萬戶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將不再繳納地方各稅。全省工薪族、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將減稅50余億元。
今年7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9月1日起將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提高到3500元。10月財政部發布第65號令,從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湖北省地稅局了解到,根據測算,提高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后,湖北省全年將減少個人所得稅45億元;提高營業稅起征點,減少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個體稅收5.9億元;提高增值稅起征點,隨增值稅附征的地方稅費和個人所得稅減少3.1億元。預計2012年全省地稅部門將減稅54億元。
稅收新政實施后,湖北省有300萬工薪階層受益,其中,有176萬人達不到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有124萬人調減了稅負;有10.5萬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將達不到營業稅起征點,不再繳納地方各項稅費。
湖北省地稅局新聞發言人徐正云介紹說,減稅可大大激發全民創業熱情,拓寬就業渠道,緩解就業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將得到緩解,“造血功能”得到增強,流動資金增加,有利于民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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