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24日公布《關于進一步深化中央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加強關鍵指標的預算控制,包括加強投資項目的預算控制,嚴控虧損或低效投資;加強現金流量預算管理,加快資金周轉;加強債務規模與結構的預算管理,嚴控債務規模過快增長。
在投資項目預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在確定年度投資項目時要堅持效益優先和資金保障原則,嚴控虧損或低效投資,嚴控資金難以落實的投資,嚴控超越財務承受能力、過度依賴負債的投資。在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結合企業面臨的市場形勢、創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賒銷和庫存規模,加強應收款項和存貨的預算管控,加快資金周轉,提升現金保障能力。在債務規模與結構的預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通過對預算資產負債率、帶息負債比率等債務風險類指標設定合理的目標控制線等措施,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過快增長;結合速動比率、流動負債比率等指標分析,優化債務結構,切實防范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