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央行不太可能仿效美國和英國中央銀行的做法充當政府最后的放貸方,因為這樣做有違歐盟條約。 市場壓力已迫使歐洲央行在8月份重啟了在二級市場購買國債的行動。歐洲央行一直將此舉視為非常規措施,并通過例行的回收流動性操作來消除其所帶來的通貨膨脹影響。 不過,歐洲央行多次明確拒絕了直接從政府手中購買主權債券的提議,并指出這樣做會使歐洲央行喪失威信和獨立性。 目前,要求歐洲央行直接為主權國家提供大規模融資以緩解歐債危機的呼聲高漲。但根據《里斯本條約》的規定,歐洲央行沒有這樣的選擇。該條約規定,禁止歐洲央行直接從公共團體﹑機構以及地方或中央政府部門手中購買債務工具。 不過,《里斯本條約》的同一條款還規定,一家擁有銀行執照的國有機構可以從歐洲央行借款。這就是為什么歐洲央行會強烈反對讓歐洲的救助基金,也就是歐洲金融穩定基金(EFSF)獲得銀行執照。如果獲得銀行執照,EFSF就有權獲取歐洲央行的無限流動性,轉而為主權國家提供融資,這樣就繞開了《里斯本條約》的禁令。 歐洲央行管理委員會的多位委員最近都明確表示,如果進行所謂“貨幣融資”,也就是歐洲央行為歐元區政府提供融資,會使歐洲央行更大程度地介入財政政策,并使其獨立性受到質疑。 此舉還會推升通貨膨脹,因為這意味著歐洲央行要直接從發行方手中購買債券,從而向經濟體注入更多資金。 根據《里斯本條約》的規定,歐洲央行只能支持歐盟的總體經濟政策,前提是不能損害物價穩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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