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10月21日報道稱,云南省曲靖市陸良化工廠因非法傾倒工業廢料鉻渣被國家環保部責令停產,但這家企業卻擅自恢復生產。另據央視報道,當地環保部門說,批準其恢復生產對該廠資金鏈有幫助,有助于進一步處理新產生的鉻渣。不過,直至11月7日晚,云南省曲靖市政府仍堅稱,鉻渣污染企業擅自復產說法有誤,已復產的生產線不產生鉻渣。
網民認為,本應對企業污染行為加以追責的環保部門,竟然縱容復產,監管缺位之害甚于鉻渣之禍。當地政府為污染企業護短和撐腰,出于利益和政績,但此種置百姓健康和環境保護于不顧的做法,已經造成惡劣影響,必須得到糾偏。
“亡羊”為何未見“補牢”
中國網網民“王捷”認為,亡羊不補牢,監管部門無視鉻渣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及污染的嚴重后果,以復工對污染企業的“資金鏈有很大的幫助”為說辭,擅自同意污染工廠復工,既是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決策的嚴重違抗,也是對輿論監督的漠視,更是無視生命的責任和良知麻木現象,這是比鉻渣污染事件更可怕的事。
“王捷”稱,鉻渣污染未處理,污染工廠已復工,開了一個治理污染事件的惡例。尤其是鉻渣污染事件后果嚴重,影響十分惡劣,治理和整頓起來如此馬虎走過場,令上級決定、輿論監督、當地居民的生命安全情何以堪?
監管不作為源于經濟利益
今晚網網民“馬想斌”稱,或因利益的瓜葛,地方環保部門對政府翼護下的企業,不敢去監管或根本就不愿意去監管,對于污染不僅僅是睜只眼閉只眼,更重要的是還去教企業如何規避責任或者為企業的污染幫腔做事。其實,說到底,曲靖鉻污染,不過是因為曲靖市與陸良縣不愿輕易放棄陸良化工這樣可觀的財政來源,所以默許它“邊污染邊生產”。
“馬想斌”認為,這種“燈下黑”式監管的根源,來自于以權力為本位的環境保護理念。行政部門擁有過于寬泛的裁量權,罔顧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這種過于寬泛的裁量權加劇行政懈怠或不作為的泛濫。這種危害遠甚于鉻渣之禍。由此可以說,治理鉻渣之禍,首當整治監管的不作為。
權力不應為污染企業撐腰
有網民質疑,一個地方的執法部門為何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韙,為一個非法企業撐腰壯膽?它們之間到底是怎樣纏綿在一起,以至于曲靖市環保局能夠為它的紅顏豁出去?眾所周知,大凡污染企業都是利潤頗豐的企業,它能給地方帶來可觀的稅收,這才是地方政府竭力要保護的原因。至于環境和生態破壞以后的修復則是后任的事情,被污染困擾的則是當地老百姓。
紅網網民“綠色引信”說,政府部門的保護,助長了企業的非法、違法行為,而人民的身體健康、環境的破壞在利益之下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對于生命的冷漠,對于健康的不尊重,才讓政府沒有后顧之憂,敢于藐視法律,因為企業離政府很近,而污染離政府很遠,他們當然沒有污染的切膚之痛,不曾經歷,哪來傷痛!
光明網網民“錢桂林”認為,現在,重金屬污染問題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視,地方政府部門就得全力配合中央,鏟除重金屬污染這個惡魔。當務之急是要抑制一些地方不顧環境的政績沖動,加大對地方官員的環保問責力度,讓地方官員不敢充當污染企業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