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發行涉險過關后,八菱科技又深陷“實際控制人被立案調查”漩渦,最終能否成功上市,依然是個未知數。
“按照申購日期推算,玉龍股份上市后理應輪到八菱科技了,沒想到實際控制人又出事了,這下不會終止上市吧?”一位中簽者昨日心情頗為忐忑。 深圳廣電集團日前揭露稱,八菱科技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顧瑜涉嫌職務侵占并于2011年4月14日被立案偵查。根據公開資料,八菱科技今年首次過會的時間是4月11日、二次過會為10月17日。由始至終,該公司的相關公開資料皆未出現任何關于顧瑜被立案的字眼。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換句話說,如果上述報道的內容屬實,則八菱科技及保薦人民生證券均涉嫌重大隱瞞。 昨日的一則傳聞更令八菱科技中簽者不安。網上有消息援引深交所內部工作人員的話稱,八菱科技原準備在本周二上市,但已在本周一被叫停,稱推遲上市,具體時間會另行通知。 不過,商報記者注意到,如果原計劃本周二上市,那么按照慣例,本周日晚上八菱科技就應該刊登上市公告,然后才會有本周一被叫停之說,然而相關公告并未現身,此外還有一種解釋,就是在公告刊登前被叫停從而導致公告流產。 而率先報道“八菱科技實際控制人被立案調查”的深圳廣電集團財經生活頻道《內幕》欄目官方微博也在持續發布相關進展,稱本周一中午,八菱科技的保薦機構民生證券向媒體出具了一份南寧市公安局開具的八菱科技董事長顧瑜無犯罪事實的證明,證明的落款時間為11月4日,這正好是該欄目去南寧市經偵支隊調查取證的第二天。 與此同時,還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目前南寧市公安局認定顧瑜不存在犯罪事實,已撤銷上述立案。上述深圳媒體也在官方微博中透露,舉報人上周六突然接到一卓姓男子電話,稱自己是公安局的人,口頭通知他顧瑜案已撤銷。 事態依然撲朔迷離,投資者迫切需要知道的是,八菱科技實際控制人是否被立案調查,如果是真的,那么歷時7個月,為何不對外披露反而一如既往地籌劃IPO?包括保薦人在內的各路中介到底是不知情還是包庇?
新聞延伸:八菱科技若上市被否將連本帶息返還中簽人
如果已經過會的八菱科技因內部問題被調查而暫停上市的傳言屬實,中簽人的資金是否有保障?此類事件曾有先例。今年4月,已過會但由于招股書存重大遺漏而被叫停上市的勝景山河
,被要求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證券持有人。 今年4月6日,證監會發布公告,湖南勝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會后事項)未獲通過。當日下午,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媒體見面會上表示證實了消息,決定撤銷勝景山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準決定。證監會同時要求,勝景山河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證券持有人。 隨后,勝景山河在4月11日發布公告,稱決定將募集資金本金及自申購首日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4月10日之間產生的實際利息全部返還給網上中簽投資者及網下配售投資者。利息是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公告稱,4月11日該公司和主承銷商將應返還資金劃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賬戶,并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上述資金于4月12日劃至其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同日,各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將返還資金劃至投資者資金賬戶。 而在2008年3月5日,寧波立立電子
IPO申請獲證監會審核通過;7月1日公司宣布預計7月8日掛牌上市;但7月7日,立立電子公告稱,接保薦人通知,將就媒體質疑有關問題核查。至2009年4月3日,立立電子二次上會被否。公司成中國證券史上首例“募集資金到位、但IPO最終被否”的案例。在立立電子IPO申請被證監會發審委否定后,也被要求將募集資金包括發行價和利息退還給投資人,不過,那時多個中簽立立電子的銀行打新股理財產品的資金是在被凍結了長達9個月之后,才終于“解凍”。 一個值得關注的情況是,幾乎所有在A股已發行但未掛牌、遭遇強烈輿論質疑的企業,往往二次上會“兇多吉少”,這也體現監管層在審核過程中日趨關注輿論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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