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21日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為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山西省出臺規劃,提出了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50%以上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目標。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按照國家創建電子商務示范城市的目標,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在重點領域和重大示范工程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50%以上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30%以上的中小企業經常性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在電子商務服務及相關領域培育第三方綜合性服務龍頭企業和一批行業專業性服務企業,努力使山西成為全國電子商務服務中等水平地區。 目前電子商務應用在山西仍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與阿里巴巴研究中心發布的《2010年網商發展指數報告》顯示,山西的網商發展指數以18.85的水平位列全國第26位,網商發展指數落后于內蒙古、黑龍江、甘肅和青海等省,處于全國第三梯隊。
按照規劃,山西將重點建設和完善煤炭交易電子商務,提升產業競爭力,降低交易成本;同時積極創建現代商貿流通電子商務應用服務新模式,抓好電子商務在煤炭、焦炭、冶金、裝備制造、農產品加工、現代物流和現代商貿流通等行業的示范應用。 此外,山西省還將通過健全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努力克服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的瓶頸,完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發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在線支付、完善現代物流配送體系、推進電子商務安全認證、優化電子商務通信環境等;通過建立權威、公正、真實的公共信用體系,建設多樣化社會支付、結算渠道,建設安全可靠的認證服務平臺,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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