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是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在拉升股價之前,先用個人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后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當然,最后虧損的是公家資金。 老鼠倉就是一種財富轉移的方式,本質上與貪污、盜竊沒有區別。在全國人大常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對基金公司內部披露信息,獲取不義之財等交易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此外個人信息被隨意披露,傳銷中拉人頭等謀利行為都在修法中有新的規定。
李旭利,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10年基金從業經驗。1998-2005年任職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公司研究員、交易員、基金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務。2005年加入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6月-2007年7月擔任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并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始私募基金運作。2010年10月,從重陽投資離職。
隨風子:光罰我看是壓根不起作用的,這幫人不差錢,關鍵還是要判刑。判輕了還不行,嚇不到膽大的。
ldtt飛鳥:這真是“野火燒不盡,圈錢靠基金。老鼠拖木簽,大頭在后邊。”
form02352:證券市場的犯罪成本太低,太低了!每一個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公信力的危害,與大毒梟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sc3669:基金公司就是用散戶的錢做自己的事,盈虧都賺錢的撈錢機器,基民已經做夠了傻瓜,再加上老鼠倉即使被發現也不賠償基民損失,基民冤啊!比竇娥還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