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29日發布《關于跨境人民幣結算再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規范跨境人民幣結算再保險業務,要求開展該業務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在最近兩個季度連續保持在150%以上,且最新財務實力評級要達到相應標準。 同時,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不應片面為獲取銀保銷售渠道和追求保費規模開展有關業務。保險公司應嚴格確保商業銀行在代理銷售保險時尊重客戶投保意愿,對代理銀行強迫或變相強迫客戶購買保險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應對保單質押貸款條款進行細化,明確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單在辦理質押時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防止出現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