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煤礦礦長資格證》的日常監管,貴州省決定自8月初至11月底開展2011年度煤礦礦長持證情況檢查。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貴州省能源局了解到,此次檢查對象有各市(州、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監管的合法生產、基建煤礦,以及省屬煤炭企業下屬煤礦。檢查分為自查、重點抽查、通報整改和整改復查四個階段,內容包括煤礦礦長、副礦長持證情況,《煤礦礦長資格證》年審及復訓延續有效期情況等。 貴州省明確,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監管范圍內的合法生產、基建煤礦進行檢查,各省屬煤炭企業對所屬煤礦進行檢查。貴州省能源局根據自查情況,結合《煤礦礦長資格證》年審、復訓中暴露出的問題,重點抽查部分地區和省屬煤炭企業。 貴州省提出,將對持證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通報,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實施處罰,并約談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或省屬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根據檢查通報情況,將組織相關部門監督指導存在問題的煤礦企業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因組織領導不力,導致不能按期完成檢查項目或整改工作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今年以來,貴州省發生多起較大以上煤礦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傷。為此,貴州省要求加強煤礦行業管理,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煤礦礦長資格證》是合法煤礦“六證”之一,加強該證的日常管理是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中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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