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已于近日正式批復同意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以構建粵港澳緊密合作新載體,重塑珠海發展新優勢,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 面積106.46平方公里的珠海市橫琴新區,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側,毗鄰港澳。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把橫琴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范區。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批準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據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務院批復,珠海市橫琴新區將創新通關制度,其主要措施是將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口岸設定為“一線”管理,橫琴與內地之間設定為“二線”管理,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實施分線管理,允許橫琴居住人員;允許橫琴建設商業性生活消費設施和開展商業零售等業務,發展旅游休閑、商務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中醫保健、科教研發和高技術等產業。在橫琴與澳門之間人員通關按現有模式管理的同時,研究對澳門居民進出橫琴實行更加便利通關措施。 據了解,國務院已批準對珠海市橫琴新區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其要點是:對從境外進入橫琴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實行備案管理,給予免稅或保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保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貨物從橫琴進入內地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按實際報驗狀態征稅,在“一線”已完稅的生活消費類等貨物除外。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銷往橫琴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采購的國內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退稅的貨物除外。橫琴企業將免稅、保稅的貨物(包括用免稅、保稅的料件生產的貨物)銷售給個人的,應按規定補齊相應的進口稅款。 支持粵澳產業園發展也是國務院的批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其要點是:支持橫琴中醫藥產業園內企業開展中醫藥創新研究,將藥品監管機制改革的相關措施在廣東省先行先試,授權廣東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部分藥品注冊等事項的審批。對于粵澳產業園其他產業的檢測、認證及相關審批,由有關部門結合相關產業實際情況及有關具體政策積極研究解決。 據介紹,國務院在批復中要求廣東省做好相關組織實施工作;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為橫琴開發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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