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殼新規”正式亮相,并購重組分道制審核漸行漸近。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5日透露,目前正在研究論證推行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在條件成熟時啟動實施工作。 當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及配套法律適用意見,首次明確了借殼上市的標準,以對這一內幕交易頻發地帶進行規范。
上述負責人表示,“借殼新規”統籌平衡借殼上市與IPO的監管效率,為推進市場化退市機制改革預留了空間。 據介紹,《決定》的主要內容及其政策考量,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規范、引導借殼上市,明確規定借殼上市的監管范圍、監管條件和監管方式,有利于遏制市場績差股投機炒作和內幕交易等問題。 二是完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制度規定。為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為促進行業或者產業整合,增強與現有主營業務的協同效應,在控制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之外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三是支持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同步操作。《決定》允許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與通過定向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同步操作,實現一次受理,一次核準,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有利于減少并購重組審核環節,有利于提高并購重組的市場效率。 “通過定向發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資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組項目整合績效的,所配套資金比例不超過交易總金額的25%,一并由并購重組委員會予以審核;超過25%的,一并由發行審委員會予以審核。”該負責人補充說。據介紹,證監會目前正在研究討論推行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近期,證監會將抓緊改進完善相關配套支持系統,研究草擬出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分道制試行辦法,在條件成熟時啟動實施工作,起步階段可由具備條件的主體和區域先行實施。 “這項工作是加強改進監管工作、淡化和減少行政許可的市場化改革探索,其核心是在審核標準公開、流程透明的基礎上,加大中介機構職責,有條件地簡化一批重組項目的行政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和公信力。”上述負責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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