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如果不是媒體曝光,上市公司哈藥集團下屬子公司隨意排放的污染物嚴重超標的事實,不會公布于眾。同樣是因為媒體曝光,去年7月,上市公司紫金礦業承認存在銅酸水滲漏事故…… 這些事件給人們留下了太多的警示和深入的反思。在這些事件中,肇事方都是上市公司,都是媒體曝光后引起政府重視,給企業施壓,企業迫不得已出來應招接招。 是不是只有媒體曝光,才能讓上市企業固守環境信息披露準則,答案肯定不是的。 從證券市場上來看,監管部門在推動中國證券市場的社會責任方面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早在2006年,深交所就頒布實施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2008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則發布了《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明確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和環境信息披露責任,其中規定,上市公司在企業被國家環保部門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事件發生之日起兩日內及時披露事件情況,以及對公司經營和利益相關者可能產生的影響。 在現實中,上市公司卻更愿意選擇瞞而不報,原因何在? 一方面,與上市公司環境意識普遍淡薄有關。上市公司能夠真正承擔社會責任、自覺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并不是很多。很多企業在其年度報告中,熱衷于提及內部節能環保措施、社會捐助等內容,而對其被環保部門處罰、污染排放情況、環境風險等不提及,或者很少提及。 另一方面,與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公開監管制度的不完善有關。被國家環保部門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事件發生之日起兩日內及時披露事件情況的規定,在具體執行中,經常遭遇程度難以界定的問題。面對央視曝光,哈藥股份對污染問題做出了說明,稱今年3月,哈藥總廠因為污水處理不正常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停產整頓。因為污染問題停產到底是否需要公告,要看這一事件是不是屬于應當公告的事項,在多大范圍內停產,對哈藥的生產經營是否造成重大影響,如果范圍并不大,不屬于重大事項,哈藥股份可以不予披露,就不構成違反環境信息披露義務。而對于這些,監管部門都沒有做出具體說明。 此外,上市公司的這種選擇也與部分地方政府態度有關,為了追求所謂的GDP增長,部分地方政府對于企業這樣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主動為企業隱瞞相關事實,讓那些破壞環境環保的人能夠逃脫其應負的責任。在這種環境下,部分企業為了追逐更高的企業利潤,不僅不主動做好環保措施,還通過各種歪門邪道減少自己的治污支出。 如果沒有有力的監督,任何規定最后都只會淪為“一紙空文”。 首先,證監部門和地方行政部門要在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上切實負起監督職責,同時明晰信息披露范圍,落實信息披露責任,制定鼓勵措施。目前,一些地方已經認識到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湖州率先建立較為完善的上市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促進上市企業加強內部環境管理。 其次,普通投資者也應對上市公司環境違規行為保持警覺,善用自己手中的權利,對暴露出環保問題的上市公司至少應該堅決地用腳投票,用市場壓力給企業改變的動力。 相信有了多管齊下的監管措施,上市公司肆意掩蓋環境污染信息的現象將會逐漸變少。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