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美欣達連發4份公告,均與其子公司荊州市奧達紡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達紡織”)向荊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荊州城建”)提供3000萬元借款有關。
6月8日,《證券日報》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以及律師,均指出根據《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因此,奧達紡織與荊州城建的借款行為涉嫌違法相關法規,“相關合同并不受法律保護”。
與此同時,賣地得來的巨額收入,已經使美欣達成功扭虧為盈,且凈利潤獲得大幅增加。但是,美欣達的所得稅卻為負數,“不排除公司留有炒作空間以及會計處理不合理之處”——相關財務專家如是說。
6月8日,《證券日報》記者多方聯系美欣達證代處以及董秘劉昭和,截至發稿日,未得到任何回復。
涉嫌違規對外借款三千萬 美欣達被出具監管函
美欣達近年來的主營業務難稱具有可持續增長能力,2008-2010年期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美欣達所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102.71萬元、-3227.99萬元以及318.49萬元。而自2009年起,美欣達就開始對外出售奧達紡織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依靠售地所得的凈收益公司賴以扭虧為盈。
今年的3月18日,美欣達子公司奧達紡織再次與荊州土地中心簽署協議,后者以總價3.01億元的補償款將奧達紡織所擁有的31.57萬平米的土地進行收儲。協議中同時規定,3億元的補償款分四期支付。而在6月30日之前,荊州土地中心僅需總計支付1.18億元的土地補償款,剩余的款項待2013年9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畢即可。
然而,早在4月20日(也即審計報告日)之前,荊州土地中心已經支付了1.5億元的土地收購款。為何荊州土地中心會提前支付土地款,且比協議規定的還要多出三千余萬元?
或者,從美欣達的一份補充公告中可以窺出端倪:1月26日,奧達紡織向荊州城建提供借款3000萬元,并按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收取資金占用費。公開資料顯示,美欣達至少還缺少1億元的營運資金缺口,并籌劃多渠道融資事宜。那么,其子公司奧達紡織為何將3000萬元款項以低利率借給并無關聯關系的荊州城建?后者是一個國有獨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
若非美欣達因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美欣達印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恐怕投資者無從得知奧達紡織還有這一項低調的“舍己為人”的行為。
不過,美欣達也有自己的解釋。在6月4日的補充公告中,包括獨董以及董事會均認為,奧達紡織的借款行為不會影響到奧達紡織的正常經營,也不會對公司的利益構成實質損害。且作為國有獨資企業,荊州城建具備債務償還能力。
惟其如此,美欣達之前又緣何對奧達紡織的借款行為秘而不宣?
涉嫌非法借貸 美欣達是“過橋公司”?
6月8日,記者就上述事宜致電武漢大學孟勤國教授。孟勤國教授認為,美欣達的主營業務為印染和紡織,且與荊州城建不存在關聯關系。那么,奧達紡織為荊州城建提供借款一事顯然與公司的經營無關。而鑒于美欣達對于奧達紡織對外提供借款的原因與目的均為對外公示,因此公司可能存在信披不完全、經營不合理的情形。同時,孟教授提及,企業間借貸行為可能存在著法律方面的問題。
為此,對于奧達紡織向荊州城建提供3000萬元借款是否違反相關法規規定一事,《證券日報》記者向上海市震旦律師事務所律師雷敬祺進行咨詢。雷敬祺表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企業之間貸款的有關規定,同時表示,這一借款合同很有可能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除去能收回本金外,利息收入可能會以非法所得為由予以沒收。
有分析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排除奧達紡織在此次借貸過程中充當“過橋公司”的角色。有可能是有關機構為了規避賬務處理或是出于其他理由,以提前對奧達紡織支付補償款的方式,向荊州城建提供3000萬元的借款。因此,才會出現奧達紡織不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集團的資金緊張情況,以低利率向荊州城建放貸。
一季報存疑 美欣達借機炒作?
年報顯示,荊州土地中心已經向美欣達子公司奧達紡織支付收購款1.5億元。同時,2011年一季報列明,財務報表中已經確認奧達紡織土地搬遷補償凈收益1.22億元。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在2月18日美欣達的公告中顯示,奧達紡織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6114萬元,地上附屬物價值為3529萬元。而鑒于美欣達持有奧達紡織51%的股權,此次交易將使奧達紡織2011年度的非經常性損益增加7500萬元。
那么,為何體現在一季報中,美欣達的非經常性損益高達1.22億元?而且是在荊州土地中心尚未全額支付土地補償款的前提之下?
6月8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央財經大學的財務專家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季報中,在美欣達凈利潤大幅增加并扭虧為盈的前提下,公司的所得稅居然顯示為負。無論是在會計處理還是在事實表現上看,都存在不合理情形。
“去年年報當中的基本每股收益還只是0.10元,季報當中已暴漲至0.81元”,上述財務專家表示,雖然無法得知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具體如何確定,但是與之前所簽協議的表達存在相互矛盾之處。同時,可以確定的是,在已經實現凈利潤扭虧為盈且大幅增長的前提下,所得稅一項依舊為負是不合理的。“不排除公司借一季報無需審計的機會,趁機虛增利潤,給公司的股價以炒作的空間”。
根據WIND數據統計,以今年以來美欣達的歷史低點開始計算,1月26日-6月8日期間,美欣達股票87日累計漲幅為109.58%,換手率則高達502.12%!
6月8日,《證券日報》分別致電美欣達證代處以及董秘劉昭和,截至發稿日,未能得到任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