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法院5月10日對奇虎360(以下簡稱“360”)起訴瑞星公司(以下簡稱“瑞星”)“捏造事實,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攻擊奇虎360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一案做出判決。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針對奇虎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在相關媒體上連續十天發表道歉聲明,并賠償奇虎360公司20萬元。 隨后記者試圖聯系瑞星方面做進一步采訪,但截至發稿時,瑞星公關部人士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而360方面則對宣判結果表示滿意。 2010年2月2日,瑞星在其運營的網站刊登“360給用戶裝‘后門’”的文章,文章稱360安全衛士在安裝進用戶電腦時,會私下開設“后門”,而此“后門”存在巨大安全隱患。隨后,瑞星公司在其官網、客戶端軟件以及媒體上對上述文章進行了轉載。360認為,這些言論給360安全產品的良好商譽造成極大的損害,是對360商業形象的嚴重詆毀,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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