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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8 作者:樊宏偉 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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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日前以行政處罰的方式,對本市兩家企業的三起假冒專利行為予以懲處,并在其官方網站上以政務公告形式發布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這三份編號為京知罰字[2011]—04、05、06號的假冒專利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此次被處罰的兩家企業分別是鶴年堂藥品經營公司和清大聯力國際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
其中鶴年堂公司共涉及兩項假冒專利行為,分別是該公司購買并銷售的金櫻首烏汁包裝盒上標記的專利號zl33676178經檢索不存在;發布的藥品廣告中有“專利產品手表型磁療助眠器,獲得國家專利zl99236242.3、zl96317704.4”的宣傳語,經檢索法律狀態均為專利權有效期屆滿。清大聯力公司則是在專利申請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并未授權的情況下,在自己網站上擅自宣稱“清大科技、專利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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