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貴州省物價局了解到,從5月1日起,貴州省新建商品房轉讓費將由每平方米3元降至2元。 據介紹,除新建商品房外,限價商品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按降低后收費標準的50%執行。各地收取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應確保用于商品房交易有形市場的建設和經營,嚴禁挪作他用。 貴州省明確,依法進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賃行為免收租賃手續費,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續費。 貴州省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建設項目及各類涉房收費項目的清理規范力度,嚴禁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責過程中,擅自或變相收取審查費、服務費。對自愿或依法必須進行的技術服務,應由項目開發經營單位自主選擇服務機構,相關機構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項目開發經營單位接受指定服務并強制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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