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股票交易的火爆程度超乎尋常,然而這種交易卻隱含著巨大的風險——交易標的如何交割?有沒有公允的估值體系?市場監管機制滯后、上市產品單一、交易管理混亂等也成為市場爭議的焦點。
風險無法評估
藝術品股票是國內在2010年底突然興起的一種藝術品投資方式,它將一件藝術品分為若干份額,使得投資者可以在交易平臺上交易這些份額。 既然是份額化投資,那么身為“股東”的投資者能否看到藝術品實物?此前天津文交所表示“藝術品不放在交易所內,而是放在天津金融博物館,上市前可以開放給申購者參觀,相當于路演”。而鄭州文交所目前對此尚無回應。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創意研究院執行院長魏鵬舉認為:“這類交易風險和泡沫都很高,相當于在炒藝術品的金融衍生品。首先是藝術品的估值體系,這與上市公司不一樣,上市公司有行業性,有財務報表輔助,而藝術品一般具有個性,其定價相互之間不具備參照可比性。以停牌的兩幅作品而言,上億的市值明顯過高,就算是徐悲鴻的作品也極少能拍到這個價格。” “其次是交割問題。”魏鵬舉認為,藝術品的產權不劃一,難道交割的時候要把它分割嗎?這個執行起來幾乎不可能。但是有一種量化的交割辦法就是拍賣,將拍賣所得再次分成,而拍賣價與藝術品實際價值掛鉤。 然而按照上述方式量化收益風險也很大,假如拍賣價格低于當時的市值,那么這些投資者就會面臨虧損。 魏鵬舉介紹說,國外與文化掛鉤的金融衍生品審批相當謹慎,“以美國為例,曾經討論過用未來的票房做交易標的,但后來被美國證券管理部門否定了。”
急需證監會介入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田利輝表示,文交所的出現是新生事物,是金融創新,是我國文化產業和資本市場結合的具體舉措。雖然存在種種問題和不足,但是不能因此就將其掃地出門。而且,早年的我國股票市場也曾出現過股瘋,一樣也有盲目和非理性,但是,現在看來,股市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利是遠大于弊的。所以,真正的問題是如何監管市場和如何培育市場。 而從各個地方省市文交所的積極籌備來看,培育市場應該暫時不用擔心,但是監管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 田利輝認為,既然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進行了藝術品的證券化和公開上市,理應由我國證監會監管。由于證券市場的復雜性,證監會對此是責無旁貸的。如何監管,是個重大課題,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厘清,而應組織專家學者提出監管的系統框架和細節文件,有證監會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實施。當然,簡言之,怎樣監管,就是要明確并且實現監管的目的,實現文化藝術品證券市場運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上市標準有失“三公”
藝術品上市標準是什么?這是目前文化藝術品投資界最為關注的話題,也是投資界對其“三公”的最大質疑。 以此前被熱炒的天津文交所的掛牌產品為例,湖南省某藝術品投資公司藝術品部主任歐陽洋泓認為,《黃河在咆哮》的市場估值50萬更為合理。在藝術品投資知名網站雅昌藝術網上,其作者當代畫家白庚年甚至不能進入前百名。天津文交所專家委員會給出的市場估價明顯偏高,天津文交所的做法有誤導投資者的嫌疑。 據傳,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藝術品通過證券化交易帶來的價格膨脹,準備在其市場“IPO”者越來越多。 歐陽洋泓認為,藝術品市場通常是大浪淘沙,或許在整個存續期內,其價格都不能反映其真正價值。“比如名人、官員、藝術協會主席等在職期間,作品會受到一定的追捧,但一旦退居二線,作品價格降一半也非常普遍。”
藝術品證券化是否合適
歐陽洋泓認為,藝術品交易、拍賣主要是為了滿足個人需求,大體上也是個人獨享、感悟、感覺。把它拆分了,就脫離了藝術品的形象感覺,價格與價值脫離。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胡逾越表示,任何證券化網上交易的產品,有個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容易標準化,而任何藝術品都是個性化的產品,把個性化的產品做出標準的產品,并不合適。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表示,高雅的藝術品證券化后,在市場上投機炒作,沒有多大實際意義。著名評論員葉檀也反對天津藝術品份額交易的做法,甚至認為該市場有騙錢的嫌疑。天津產權交易所安岡則提醒說,金融產品創新要考慮中國的國情。(綜合《理財周報》、《第一財經日報》、《華夏時報》、《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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