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中國寶安曾有過一波接近翻番的行情,市場炒作的是其“石墨烯概念”,公開消息來源是國泰君安等四家券商的研報,然而事后公司自己的澄清公告中卻說所謂的石墨礦其實子虛烏有,隨后中國寶安股價下跌最多近三成。近期一系列由券商研究報告引發的爭議不斷,甚至有部分投資者因此起訴券商。市場人士認為,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研究機構公開報告的監管。
券商“大話研報”頻出
據報道,上述中國寶安事件發生后,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已經收到了20多位投資者的投訴。無獨有偶,繼中國寶安之后,日前又有媒體報道,有股民在閱讀了日信證券發布的關于寧波聯合的報告后,誤認為公司擁有巨量銻礦儲量而購買了其股票,結果出現虧損。 回顧以往,券商發布“大話研報”并不少見。2008年初,鉀肥概念炙手可熱,冠農股份股價一路扶搖直上,信達證券分析師郭荊璞對該股給出2008年超過564元的目標價。結果冠農股份在當年2月25日沖上96.9元的歷史高位后便一路下跌,昨天該股收于29.45元,即使按三年來復權計算,股價也不到58元。 如今,類似的報告依然不少,是否精準還要靠時間證明,但報告本身夸張的結論的確吸引人。申銀萬國日前剛剛發布研報,將恒瑞醫藥與1985年日本的武田制藥做對比,稱其未來十年市值有望增長十倍,預測2013年目標價109元-125元。昨天恒瑞醫藥收盤價47.14元。中信證券日前發布的中國聯通報告,將其年內目標價調高到11元,按昨天中國聯通收盤價5.94元計算,年內還有85%的上漲空間。
研報結論的貓膩
一位券商人士向記者表示,一般來說,券商研報的套路是根據公司業績來推算目標價。他舉例說:“如果A公司去年每股凈利潤為1元,今年預計為1.5元,那么凈利潤增長率預測為50%,再根據當年該公司的市盈率,可以推算出一個目標價。” 對于一些券商發布包含不實消息的研報,該人士表示,作為市場的前瞻和預測,券商要格外謹慎。“在報告中對于給出結論的前提一定要明確說明,究竟是基于什么條件什么背景,才能給出這樣的目標價和評級,否則很容易誤導股民。”他認為,作為研究報告的發布者,券商同時還經營著自營盤,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關聯,也增加了券商發布虛假報告的可能,因此券商發布報告也應斟酌慎重。而作為投資者在看公司研報的時候,一定不能斷章取義,要把券商提到的相關前提條件看清楚。
索賠難度不小
對于投資者而言,因看了不實研報購買股票虧了本,到底能不能索賠?券商研究報告都附有《免責聲明》,這是不是增加了投資者索賠的難度?此前,有律師表示,如果券商報告確實存在“事實審查”錯誤,那么投資者可以索賠,所謂《免責聲明》也是“霸王條款”。然而,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南京分所的律師徐培則提出不同的觀點。 徐培認為,從券商層面上講,如果發布的研報存在錯誤,內容不實,應該由監管部門進行查處。根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有效防范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發布對象,禁止傳播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禁止從事或者參與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活動。”此外,《證券法》也明確規定:“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從投資者層面而言,徐培表示,投資者選股的決策是一種自主決策,研報只能作為參考,“因為投資者和券商之間沒有協議,也沒有合約,因此不存在侵權和違約,案由不明確,所以投資者要打贏官司難度很大。”徐培表示,券商如果發布包含不實信息的研報誤導了投資者,應該由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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