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八字憲法,是指毛澤東根據我國農民群眾的實踐經驗和科學技術成果,于1958年提出來的農業八項增產技術措施。即:水、土、肥、種、密、保、工、管。 “水”是指發展水利、合理用水。 “土”是指深耕、改良土壤、土壤普查和土地利用規劃。 “肥”是指增加肥料、合理施肥。 “種”是指培育、繁殖和推廣良種。 “密”是指合理密植。 “保”是指植物保護、防治病蟲害。 “管”是指加強田間管理。 “工”是指工具改革。 因地制宜地采取這些措施,對農作物穩產高產是很有效的。簡稱八字憲法。 上《綱要》“跨黃河”“過長江” 這是上個世紀每每見諸于報端的詞匯。是指中共中央制定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綱要》要求從1956年開始,在12年內,糧食每畝平均年產量,在黃河、秦嶺、白龍江、黃河(青海境內)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150斤增加到400斤;黃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嶺、白龍江以南地區,由1955年的400增加到800。 棉花每畝平均年產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國平均數),按照各地情況,分別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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