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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作者: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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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合理引導跨境資金流動,防范違法違規資金流入,維護國家涉外經濟金融安全,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1]11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進一步加強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區分不同情況,壓縮銀行結售匯收付實現制負頭寸下限;二是加強轉口貿易外匯管理,將轉口貿易收入納入待核查賬戶管理;三是適當下調企業貨物貿易項下預收貨款和90天以上延期付款項下可收(付)匯額度的基礎比例;四是進一步調低2011年度境內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總規模,并適度調減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規模較大銀行的短期外債余額指標。 《通知》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資金跨境流動,遏制違法違規資金流入和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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