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庫的版權糾紛問題一直沒有平息過。據報道,包括賈平凹、劉心武、韓寒、郭敬明等在內的50余位中國作家聯合署名聲討百度文庫,稱百度文庫收錄了他們幾乎全部的作品,卻沒有取得任何人的授權。
網民認為,盡管資料共享是互聯網時代的特點,但是,網絡版權同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須捍衛著作人權益,百度文庫涉嫌侵權一事不能不了了之。
互聯網共享文化應共贏
署名“游云庭”的博主說,互聯網共享文化應該是可持續發展的、共贏的。
署名“江德斌”的博客文章說,信息技術發展到今天,數字化已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所有能夠轉換成數字化的領域,諸如音樂、文字、圖片、音像等等,其傳統地盤都遭到了網絡的侵蝕,并且在不斷地萎縮。因此,必須重視保護數字版權,維護著作者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會威脅到著作者的生存,進而影響到創作力。
不過,也有不同意見。網民“白云”說,這本來就是一個資源共享的時代,而且作家的職責和使命是什么?不就是先進文化的傳播者,先進思想的宣傳者嗎?有更多的人拜讀您的作品,不是一件光榮而神圣的事嗎?不能凡事都和經濟利益掛鉤。
網絡知識產權亟待保護
署名“游云庭”的博客文章說,現在看來,可能百度在設計產品時唯一考慮到版權人的問題是如何利用版權避風港在版權人維權時豁免侵權法律責任。但正因百度文庫項目沒有考慮產業鏈的重要環節——作品創作者和版權人的利益,所以這是一個沒有發展空間的產品,百度文庫流量越大,版權人和作品創作者所受的損害就越大,他們最終會喪失創作熱情。
署名“王石川”的評論說,當前,作家的版權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凸顯,而國家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也有目共睹,就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兩高”報告中都提到要強化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
上述網文稱,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無需過度置喙,一個不能保護原創作品的社會,就無法鼓勵創新,就不能有叫得響的品牌;捍衛著作人權益的重要性,也不必多說,用網友的話說,不打擊侵犯著作人權益的行徑,原創文學必亡。基于此,百度涉嫌侵權事件,不能不了了之,期待司法部門積極介入,給作家一個公道。
必須喚起全民維權意識
千龍網署名“舒鋒”的文章說,網民不知道、不懂得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的情況,導致網民責任感缺失,由此造成的集體無意識既對作家權益造成了傷害,也是一個社會問題。這種現象的出現要求政府研究制定適應網絡時代需要的政策與法律,以便促進知識產權保護,而不是讓技術的進步對知識產權保護構成阻礙。隨著搜索引擎、博客等新技術的發展,在給網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網絡知識產權保護提出新課題。網絡環境下的社會信息量激增,知識產權行為復雜,單靠有關機構的保護行為來進行知識產權保護顯然有些力量單薄。
有網民稱,要切實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必須依賴于全民知識產權意識的普及和提高。政府、知識產權保護機構、企業、社會團體的保護行為相結合,再加上產權所有者的共同努力,形成知識產權保護的聲勢,是消解作家聲討百度的最好選擇。應謹防商業利益驅動對知識產權保護造成傷害。互聯網企業至少應樹立“先授權、后傳播”的法律意識,從源頭上防范侵權盜版行為的發生,在保護自身權利的同時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