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盤點去年汽車投訴案例時發現,隨著4S店越來越成為汽車銷售的重要渠道,4S店的相關服務也成了汽車投訴的新熱點。 家住豐臺的劉高升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反映,他去年11月在比亞迪中青旅業4S店買了一輛比亞迪G3,新車還沒開出銷售公司,就出現剎車異響和ABS燈亮故障。當天,新車就返廠維修,并更換了不少主要部件。這種“開膛破肚”讓劉先生很郁悶,但讓他更為惱火的是廠家的服務:“幾十萬輛車里總會有那么幾輛問題車嘛!沒聽說過碰上這種車還要什么賠償的。” 無獨有偶,北京的崔家楠女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反映,北京廣通雷克薩斯4S店在售車時存在“程序倒流”的現象,先上完牌照,再做交車前檢查,而電腦檢測顯示:曾有“故障”記錄。崔女士說,4S店隱瞞故障,不肯在結算單上標注,也不同意退車或換車。并且她最近反映的雷克薩斯存在剎車缺陷的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 中國質量協會全國用戶委員會、車人網聯合發布的《2011年3·15中國汽車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顯示,僅車人網2010年全年接到的投訴就超過萬例,而且進入2011年2月下旬后,日投訴量明顯上升。同比去年,用戶投訴構成變化明顯,綜合投訴(同時投訴產品和服務質量)顯著上升。 汽車投訴網專家大陳稱,從法規上來說,汽車4S店只受《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約束。另外就是大區經理對4S店進行約束管理。在4S店的運營層面沒有職能部門和第三方的監管。 大陳建議,應盡快出臺“汽車三包”政策和《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完善汽車售后服務標準、汽車流通管理辦法,讓消費者的利益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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