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事業關系億萬人民身體健康,關系千家萬戶幸福,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關系國家前途和民族未來,是十分重大分民生問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社會領域的重要改革,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任務。公立醫院改革和基本藥物制度作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重點,是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群眾反映強烈。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醫改三年試點的最后一年,要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為重點,全面完成2009-2011年五項重點改革任務。
第一、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
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啟動以來,各級政府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攻堅克難,直接推動了藥品價格和門診住院藥品費用不同程度的下降和基層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的不斷完善,群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實惠。我們在調研中發現如下兩個問題值得關注,一是村衛生室沒有納入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范圍,使老百姓為了買到“零差率”的便宜藥,“看小病必須出村”。如果村衛生室這樣繼續被游離在政策外,不僅會使基本藥物制度存在盲區,國家“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戰略目標將難于達到,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也難以實現。因此,我們建議國家盡快出臺具體政策,將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的試點范疇。不斷加大對村衛生室的投入和補償力度,真正“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層,努力夯實基層組織”的要求落到實處。當前可考慮率先在財政上具備較強補償能力、已經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率先實施。在鄉鎮衛生院的財政補償政策還不能真正落實到位的地方,也要穩步推進基本藥物制度“鄉村聯動”的具體實施措施。二是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制度。建議國家建立一套統一的、可量化的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確保有實力、有責任心和規范的制藥企業進入基本藥物招標采購范圍。建議在各省市基本藥物招標工作中確定基本藥物合理中標底價,投標價格高于或者低于中標底價的幅度超出合理范圍的藥品,不予中標,確保基本藥物的質量與安全。
第二、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是重大的體制機制創新,是其他各項醫改任務的重要保障。改革涉及面廣、利益格局調整大、問題錯綜復雜,改革的思想認識分歧多,實施操作的復雜性高。公立醫院也是醫藥衛生體制中改革任務最艱巨、人民群眾意見最多、社會各界期望過高的部分,同時還面臨財政投入能力有限的壓力。試點一年多來,公立醫院改革仍然沒有完全破題。
我們認為,公立醫院改革的深入探索和加快推進,要特別重視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既要滿足人民群眾對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又要激發調動廣大醫務人員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積極性。加大政府投入是促使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回歸公益性的基礎保障,但在加大投入的同時更要注重效率,要在補供方和補需方之間合理配置。要防止將“以藥養醫”機制改變成會帶來更多問題和負擔的“財政養醫”。公立醫院改革涉及到對醫務人員利益的重大調整,醫務人員是公立醫院改革的主力軍、推動者和實踐者,沒有醫務人員的積極參與,公立醫院改革就難以取得成功。
我們建議,一是通過引入市場機制來提高公立醫院提供公益性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效率,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政府主要承擔保障公立醫院基礎建設、必要儀器設備所需經費,通過向公立醫院購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方式保障公立醫療機構正常運轉。這樣既能實現公益性,又能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合理待遇,并有利于構建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核心和紐帶的和諧的、良好互信的醫患關系。
二是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建立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以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保證醫療質量安全為核心,提高公立醫院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公立醫院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明確政府部門和醫院的各自權責,衛生行政部門不干預醫院的具體管理事務。設立專門的醫院管理機構,統一行使分散在各相關部門的公立醫院管理職責,努力實現政府衛生部門的基本職責由“辦醫”向“管醫”轉移。
三是健全醫保控費機制對公立醫院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監督制約作用。醫保控費機制是以醫療保險為主體的第三方付費制度的關鍵,醫保機構需要真正發揮作用,通過醫保控費機制,監督醫生的處方行為,推動合理用藥。
四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步驟,實現“醫藥分開”。公立醫院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最終要通過醫務人員的服務體現出來,實現“醫藥分開”的關鍵就是要提高醫務人員的思想素質,對人民極端熱忱,技術上精益求精。使醫務人員全身心地投入到診療服務中,同時,通過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獲得收入補償,更好地為患者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