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立法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透露,中紀委、監察部已有回復
“這一回復實際上是比較深入的,中紀委明確表示該制度已經進入調研、法案起草階段,他們已經在做草案了。今年我的建議將會具體設想一下申報與公示制度的法律細節。”
在即將召開的2011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云將第六次提出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的立法建議。
昨晚,韓德云告訴早報記者,他正在對今年的人大建議作最后的文字修改。同時,他還表示,在去年8月的人大代表建議回復中,中紀委、監察部表示,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已經進入立法起草階段,所以今年他的建議將“會具體設想一下申報與公示制度的法律細節,比如公開的途徑問題等”。
在2月27日與網友在線交流時,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也明確表示,“從長遠看,我們還是應該實行政府領導人財產公開制度。但是我們現在先走第一步,那就是要如實申報個人收入、財產狀況、家庭主要成員包括子女的從業情況,并且接受審查。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防止腐敗。”
昨晚,韓德云告訴早報記者,去年8月,針對他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提出的建議,中紀委、監察部回復稱,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已經進入立法起草階段。“去年的這一回復實際上是比較深入的,中紀委明確表示該制度已經進入調研、法案起草階段,他們已經在做草案了。”韓德云說。
“與往年不同,今年的建議將主要圍繞我們需要一個什么樣的有中國特色的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韓德云說,“我會具體設想一下申報與公開制度的法律細節,比如公開的途徑問題等。”在他看來,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開還是應該首先在部分行業、部分領域公開,重點突破,逐步推進,“全面公開的方式,從其他國家的情況來看,都是不可取的。”
韓德云表示,“三年豁免期”的制度設計依然會寫進今年的建議中,即在三年的過渡期內,如果申報對象主動上繳以前的全部違法違紀收入,可一律豁免紀律處分,并視情況相應減輕、免除相關刑事責任。反之,則給予從重或加重處分。
實際上,關注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立法的并非只有韓德云。在今年的廣東省兩會上,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社科院副院長劉江華也明確表示,目前的官員財產申報只是內部紀律,有必要上升到立法層面考慮,“這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后,根除官員腐敗的較好平臺,可建立成為一項約束公務員行為、防止權力腐敗的基本制度。”
2009年以來,全國已有多個地方出臺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包括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縣、湖南瀏陽和湘鄉等地。
據韓德云介紹,2009年8月,重慶有關方面開始醞釀試點公務員財產申報,9月進入操作準備階段,起草相關制度,包括探討、邀請專家來討論、參與。韓德云在當年9月參與了多次討論,“很小范圍的專家參與了制度的起草”。
“在討論過程中,公務員財產申報在不同層面的先行先試,阿勒泰也好,湖南也好,浙江慈溪也好,我們都去分析他們的成敗得失,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我們應該怎么去做。”韓德云說。
2009年12月2日,中共重慶市委三屆六次全會決定,將在重慶市部分司法領導干部中率先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12月17日,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文天平說,有關方面正在積極籌劃,精心準備,將擇期啟動領導干部財產申報試點。
不過,有關這項試點工作在此后一年多的時間里沒有公開的新聞報道,早報記者也曾聯系重慶市紀委、高院等部門,這些部門均未透露試點工作的細節與進展。昨晚,韓德云告訴早報記者,重慶的試點“應該還在準備當中”。
此前,韓德云對于重慶公務員財產申報的試點抱以厚望。“從重慶方面來說,試點的主體是省一級在做這個事情,不再是以前的地區,甚至連地區一級都不到。任何制度規范,它做出決策的層面越高,它的強制性、效果就越好。它的程序性越好,它的穩定性就越好。”韓德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