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7日發布2011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向社會公布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截至2010年底,有110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審計發現的104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 此外,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歸還、撥付資金1223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77億元,通過調整會計賬目、采取資產保全等方式整改482億元;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1773項。 審計署在公告中還分別具體公布了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地方財政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重點民生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資源環境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金融機構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落實情況。 2010年6月23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切實進行整改,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結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地區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和審計署依法下達的審計決定,認真進行了整改。2010年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來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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