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商務部網站消息,為確保房地產調控政策取得實效,商務部辦公廳日前就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審批備案及監管有關事項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切實加強涉及外匯流入類房地產項目的審查,并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加強對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以及對房地產市場風險的防范,抑制投機性投資。
通知要求,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核對備案材料時,重點應就土地文件的完整性進行復核,商務部將在原有基礎上對土地成交證明等材料加大抽查力度。
通知強調,對境外資本在境內設立房地產企業,不得通過購買、出售境內已建/在建房地產物業進行套利。商務部將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外匯局等部門對此類項目備案材料嚴格審查。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外商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各項規定開展審批工作,不得審批涉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投資性公司;要會同外匯局等有關部門認真甄別、嚴格審核返程投資類房地產企業,嚴格控制以返程投資方式設立境內房地產企業;進一步加強對并購、股權出資等方式新設/增資的房地產項目的審批監管和數據審核,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該類方式實際使用外資數據適時開展統計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