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近日,吉林省出臺了相關意見,對進入城鎮創業和就業的農民將給予小額貸款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按照意見規定,吉林省對進入城鎮創業和就地就近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可到所在縣(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申請享受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此外,吉林省還規定,對年滿18周歲的吉林籍農村居民,進入省內城鎮自主創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相關部門審定后,可享受當年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50%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對于進入城鎮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創辦的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吉林省還提出,其在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部門申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