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招遠市地稅局在山東省局和煙臺市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事關干部職工政治上平安的一件大事來抓,堅持把教育、制度和監督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來抓,堅持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延伸到基層稅收一線來抓,從長遠著眼,從眼前著手,著力構筑了具有地稅特色的基層懲防體系,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實施全方位監督,狠抓制度體系建設,努力做到制度防線系統化。緊緊圍繞稅收執法的重點難點和關節點,在制度設計、制度安排上,遵循制度建設的客觀規律,著眼于對權力行為的有效制約,從權力運行的起點到終結進行全過程規范,有堵有疏,有阡有陌,用“小制度”落實“大制度”,總體分為執法、服務、廉潔自律三大類,約20多項,努力使所制定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做得到。如: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內部相關業務制度的要求,執法類制度從稅務登記開始到注銷登記結束,基本涵蓋了基層分局稅收執法權權力運行的各個主要環節,力求做到全方位監督。
二是實施全員監督,狠抓責任體系建設,努力做到聯動互融職責化。實踐中他們深深感到:推進基層懲防體系建設,必須抓住責任主體,實現職責的聯動互融,著力形成領導有力、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首先進一步落實分局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局負責人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對本單位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在分局廉政建設工作中,分局長帶頭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發揮好分局干部職工的能動作用。其次,在分局實行全員監督。他們綜合分局干部職工的工作職能、性格特點等因素,將廉政工作分項落實到每一名干部職工,根據市局要求和工作需要,設立了兼職的紀檢監察員、執法監督員、社會監督聯絡員、納稅服務監督員、民主理財監督員、考勤管理員、安全管理員、稅容風紀管理員等“八大員”,按照職責范圍,干部職工全體行動起來,形成了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人人都是監督者、人人都是被監督者的自我管理體系和相互監督的責任體系。
三是實施全過程監督,狠抓考核體系建設,努力做到評估指標科學化。建立了分局廉政建設考核辦法。對違反片區廉政規章制度落實的20多種情況,分別規定了相應的扣減分值,并把該項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做到了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年終根據每位同志得分情況作為向市局推薦先進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