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一場史上規模最大、規格最高、歷時時間最長的為中小企業減負行動,從今年6月國務院成立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開始,已進行了四個月。這次的大清查公布了中國企業17項最重負擔排名,其中環保部門成負擔最大來源。
企業的環保負擔真有那么重嗎?我們只需從最近那場關于紫金礦業公司重大污染事件的處罰就可以看出,那種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所謂重罰,簡直就是“撓癢癢”。不過明眼人會發現,國務院減負辦明明說的是“環保部門”成企業最大負擔來源,而并沒有說“環保問題”。因為,環保部門固然與環保有關,但是,卻并不必然其所有的行為都與環保有關。比如環保腐敗問題就是如此。
近幾年,環保系統腐敗案件多發,上升態勢非常明顯。據統計,2002年至2008年6月,22個省區市環保部門有487人被立案查處,且案件數和涉案人數逐年上升。例如據《新華每日電訊》報道,2007年,環保系統違紀違法案件比2006年增長88%,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數比2006年增長216%。
當權力被污染,環保執法就會“有氣無力”。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企業即便公開排污,環保部門也睜只眼閉只眼;甚至某地污染已相當嚴重,一些村民被迫集體跪求治污時,一些環保部門還在敷衍塞責,拿不出更多實際處理措施。當然,在此過程中企業會付出各項公關成本,這自然會加劇企業的經營負擔。
除了腐敗因素,環保領域的亂收費也加重了企業負擔,如天價環評費。據廣東某企業提供的一份《環境影響評價書》顯示,監測費3 .5萬元、大綱編寫費1
.5萬元、報告書編寫費4 .5萬元、專家評審費1 .5萬元、評審會務費0 .6萬元、稅費1 .13萬元,合計12
.73萬元。然而,如此昂貴的環評不過是亂收費的噱 頭 。 按 照 慣 例 , 環 科 院 將 拿
出30%左右的環評費,以“環評協作費”的名義返還給手握審批大權的環保局,以促使環評報告順利通過。剩余的70%也有很大一部分作為提成,分配給項目的牽頭人,而真正的環評成本則微乎其微。
可悲的是,環評不僅貴,而且幾乎無用。據媒體報道,環評雖號稱是阻擋污染企業的第一道關口,但每年中國出的環評報告書數量,幾乎超過了全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歷年環評報告書的總和;再加上超過99%以上的通過率以及缺乏公開、透明以及獨立監督、事后懲罰的評價體制,使得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流于形式。于是數量龐大的污染企業,在環評審批的“掩護”下,不該上馬的,上馬了,應該建在郊區的,結果建在了居民區或商業區。
環保部門成為企業的最大負擔,應該讓所有環保工作者和決策者蒙羞。筆者想,假如“環保問題”能取代“環保部門”成為企業的最大負擔,那么,企業就會被迫積極治污,我們的環境污染也許就不會像現在這般糟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