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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2 作者:記者 劉愷/莫斯科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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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政府網站1日公布的政府令顯示,俄政府對此前頒布的糧食出口禁令作出部分修改,規定可以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出口糧食。 俄總理普京簽署的這份新命令規定,此前政府頒布的從8月15日至今年年底暫時禁止糧食出口的命令不包括以下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為關稅同盟的儲備糧食;俄羅斯履行的國際糧食合同;“飛地”加里寧格勒州與俄羅斯其他地區的糧食運輸;為俄羅斯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提供的糧食;對俄羅斯駐外軍人的糧食供應;對位于哈薩克斯坦境內拜科努爾市及拜科努爾發射場的俄方機構的糧食供應;對在境外捕魚的俄方船只的糧食供應;對位于挪威斯匹次卑爾根群島的俄方機構的糧食供應;為應對緊急事故或自然災害而準備的糧食,包括提供的國際人道主義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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