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探索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交易新模式
|
|
|
2010-07-26 作者:記者 李萌/昆明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記者近日從昆明市政府獲悉,昆明市近期出臺實施了《昆明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七項制度,今后昆明市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采用“統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監管”的新模式。 據昆明市副市長陳勇介紹,《昆明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七項新制度已于7月5日印發實施,確定昆明市區域內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的招投標監督備案,由昆明市政府組建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各級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招監委及招監辦統一指導下,按統一規范流程履行招投標監管職責。同時,全市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項目集中進入昆明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按照規范、統一的交易流程進行交易,改變了以往招投標不規范、分散交易的狀況。 此外,新制度明確了進入招投標交易中心的國有投資項目標準和交易中心服務的職能職責,并規定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招投標進行全程監管。監管部門標前對招標條件、公告、文件審核備案,標中對開標、評標全程現場監督,標后對招投標情況及合同備案,并采用集中檢查、抽查、暗訪等方式對工程及政府采購項目標后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陳勇表示,新制度的實施對于規范招投標交易,改變招投標監管“缺位、越位、錯位”等現象,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和招投標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有重要意義。 昆明市政府本次印發實施的七項制度包括:《昆明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昆明市工程建設項目評標辦法》、《昆明市招標投標活動不良行為懲戒辦法》、《昆明市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昆明市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昆明市政府采購工作實施細則》、《昆明市招標投標活動交易規則》。這些制度分別從招投標主體范圍、主管部門職責、招投標程序、評標委員會組成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昆明市招監辦副主任張洪安表示,隨著城市建設的提速,昆明市正處在大投資、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關鍵時期,建立統一、開放、有序、規范的招投標交易和監管平臺,實現“統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監督”的招投標管理體制,對于昆明市未來建設發展是十分關鍵的一步。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