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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作者:記者 王優玲 江國成/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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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副司長張光遠19日表示,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多家串通綠豆漲價企業若拒不繳納罰款,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張光遠說,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處罰程序,已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相關企業。如果企業拒不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可以依照《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50條,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企業,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今年7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宣布,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去年10月召集國內16個省區市上百家綠豆經銷企業開會,串通漲價、哄抬綠豆價格,被物價部門處以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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