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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7月16日公告稱,6月28日經國務院醫改辦公室同意,財政部下發通知,一次性撥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9年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綜合改革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共10億元。
該筆資金將用于支持各地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縣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收入分配、補償機制等多方面的綜合改革,切實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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