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江蘇三地的消費者組織日前在南京正式簽署消費維權合作協議。根據這一協議,今后消費者在港澳蘇任一地區旅游、購物或接受服務時,發生消費糾紛,可向消費地或居住地的消費者組織投訴。居住地的消費者組織將投訴向消費糾紛發生地的消費者組織轉移,由消費糾紛發生地的消費者組織進行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及時通知對方或向對方提供意見。